取締法拉盛無證攤販 專門團隊下月起執法

市府於今年7月底,多次執法取締法拉盛的無證攤販,至25日街頭的攤販已明顯減少,但仍有人在街頭售賣商品;市消費者事務局(DCWP)指出,無證攤販會面臨最高1000元的罰款,當局已在法拉盛開出56張罰單,並已組建專門管理攤販的部門,計畫在9月開始執法。
法拉盛市中心新冠疫期湧現「擺攤潮」,因市警去年已無權對無照攤販開罰,情況日漸失控,從日用品、防疫物資到海鮮都有,價格比商家還便宜,引發本地不少小商家的不滿;為解決這一問題,市消費局聯合警方在當地多次執法,並向違規攤販開罰。
市消費局表示,自6月1日起至8月中旬,當局針對皇后區的攤販展開255次調查,開出126張違規罰單,其中有56張在法拉盛開出;當局指出,無證販賣雜貨的攤販面臨250元至1000元的罰款,屢犯者會面臨額外250元罰款,無證食物攤販則會面臨150元至1000元的罰款,若涉及其他違規,加罰25元至到50元。
市消費局自3月開始組建街邊攤販執法部門(The Office of Street Vendor Enforcement),共有24名工作人員負責相關工作,預計9月開始針對無照攤販執法。
根據市消費局的網站,只有持有有效等候牌照與退伍軍人及其伴侶可提交攤位申請;對此,法拉盛商業改進區(Flushing BID)執行主任余鈿崧表示,街邊攤販執法部門的組建,將加快牌照的申請,幫助民眾合法做生意。
對於市議員顧雅明在2018年提出禁止法拉盛市中心擺攤法案,余鈿崧指出,這項法案明確規定北方大道至三福大道間的緬街區域禁止擺攤,但疫情期間,攤販無視法規,造成人行道擁擠,增加了街邊垃圾,降低了生活品質。
在法拉盛市中心經營一家零售店的張女士表示,去年疫情趨緩後,因面臨高昂房租,她於5月復工,看到滿街的攤販感到擔憂,只能大打價格戰,並將貨品擺在街上與無證攤販競爭,「房租很貴,成本太高,根本爭不過」;她說,市消費局近期執法,她才把貨品撤回店內,期盼政府徹底解決問題。
法拉盛商改區自9月17日起,將在羅斯福大道與39大道間的Lippmann廣場推出戶外淘寶市場,每周為當地小商家提供八個免費攤位,並為藝術機構或個人提供表演場地,帶動人潮,有意參與的商家可致電(718)888-1805諮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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