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男涉走私玻璃鳗 康州认罪恐囚10年

一名香港男子涉嫌今年4月从康州走私19.3公斤、市值8万6000元的濒危玻璃鳗(glass eels)到香港,被移送法办,他1日承认一项走私玻璃鳗未遂的罪名,将于9月30日接受量刑,面临最高十年刑期及25万元罚款。
康州联邦地区法院1日表示,30岁的香港居民陈景祥(King Sheung Chan,音译,又名Nelson),4月7日在康州一个储藏柜内存储19.3公斤、价值8万6000元的濒危动物玻璃鳗,引起美国鱼类和野生动物管理署(U.S. Fish and Wildlife Service)关注,随后派遣卧底调查。
陈景祥接触卧底执法人员,并告知对方,这些玻璃鳗从维州、马州与麻州非法打捞,装在充满氧气的袋子中,支付卧底人员2万9500元,要求将这些活鳗鱼运送至甘迺迪国际机场(JFK)。
4月7日,陈景祥前往甘迺迪机场的货运中心,领取十箱从加拿大运往美国的包裹,并将包裹替换成装有死玻璃鳗与活玻璃鳗的水袋,重新交还给工作人员,要求将这些货品送至香港;执法人员立即拘捕陈景祥并没收所有的玻璃鳗,随后将这些鳗鱼放生到附近海域。
陈景祥承认,他为香港的亚洲水产有限公司(Asia Aquatic Company, Ltd.)及加拿大的 Laknock Trading工作,主要在北美与欧洲将捕捞的玻璃鳗连夜走私到香港;他还承认自己曾在2017年从美国走私103公斤、市值34万元的玻璃鳗到香港。
根据法院文件,陈景祥于1日认罪,法官将量刑时间定为9月30日。
因玻璃鳗数量连年减少,国际自然保护联盟(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)于2014年将这种鱼类定为濒危动物;根据美国鱼类和野生动物管理署,仅有南卡州与缅因州的大西洋海域,可以合法捕捞这类鳗鱼,且缅因州对捕捞这种鱼类有严格的规定。
美国鱼类和野生动物管理署指,玻璃鳗每公斤价格从3000元到5000元不等,在中国等地有极大的市场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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