紐約客談/兇手若重返社會 恐成不定時炸彈
布碌崙海港城爆頭案審理兩年多,終於有關鍵進展,但讓極力要求嚴懲被告的華社失望;背負著三條人命的馬湯諾維奇,因精神障礙免於刑事責罰,似再次證明精神病是逃避法律懲處的「萬能擋箭牌」。
以文明的方式處理此案,一命抵一命是不可能了,但受害者家屬的訴求也不過分,要兇手在醫院接受終身管制。他們因失去家人心碎,還要為這起案件奔波,一次次揭開傷疤,就是不想讓三人死得不明不白。
然而紐約州法律對精神病患者的寬容,有時難以理解;被告免於刑事責罰,意味著日後關在精神病院、不是監獄,只要精神狀況通過評估,有朝一日可放出來。其他刑事案件中,奪走三條性命的兇手,能有這樣的待遇?
或許精神報告證據是檢方同意協議的主因,但如果沒有盡全力起訴,家屬很難得到安慰;精神病雖不是罪,但傷天害理還能逍遙法外,不用承擔刑事責任,當事人如何相信法律能給人公道。
若兇手重新回到社會,誰能保證不是一顆不定時炸彈,隨時又會拿無辜的人來開刀?
再者,這有如對仇恨犯罪案件開先河,許多被告可辯護只是一時失心,人沒死就不要計較那麼多。輕判殺人兇手,逝者難安息、生者不甘心。
紐約客談,每周二至周六見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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